海润光伏索赔案二审股民胜诉 最后三个月索赔倒计时
2017-07-14 来源:

商报讯 (记者 张采)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海润光伏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江苏省高院二审判决股民胜诉。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三个月,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起诉,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2015年10月,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因高送转预案误导性陈述被江苏证监局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股民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17年6月底,有893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海润光伏,索赔约1.7亿元,其中107起案已和解撤诉,其余案件处于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海润光伏当时股东人数12.7万人,目前大部分适格股民仍在观望、尚未起诉。去年我们代理的首批案件和解获赔,还有部分案件胜诉执行中,我们正在继续征集股民索赔。股民不起诉,公司不会主动赔偿”厉律师提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在2015年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索赔损失。律师费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2015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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