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将被顶格处罚 首批股民索赔案下月开庭
2017-11-15 来源:

11月13日晚,金亚科技(代码:300028)发布公告称因存在2014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法行为,公司及高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成都中院将于12月5日安排首批案件开庭。

证监会查明:金亚科技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0495532.40元,2014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近2.18亿元,2014年年报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证监会拟决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相应负责人进行不同程度的罚款和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6年5月,我们率先代理全国首批股民起诉金亚科技、周旭辉索赔损失,成都中院通知我们12月5日开庭。”厉律师提示,根据处罚告知,索赔条件调整为:在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打印到2016年4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华媒控股
Copyright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
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朱亚元 陈其一
浙ICP备1504394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1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