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索赔案又有股民胜诉 法院密集开庭诉讼进度加快
2018-01-05 来源: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捷报频传。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又收到一批胜诉判决,4位股民有望获赔153万元。

2016年7月,大智慧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677位投资者向上海一中院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约3.4亿元,其中撤诉金额约1.2亿元。

“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三批胜诉判决,判决赔偿金额超过400万元。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积极指引后续股民起诉索赔。本周上海一中院密集安排大智慧索赔案开庭,诉讼进度明显加快,我们正在继续征集索赔。”厉律师称,根据一审胜诉判决,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股民,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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