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企业至少三年才可重组借壳上市
2018-02-26 来源:

春节后的首个周五,证监会打出了一记重拳,震惊了各家企业与投行。证监会发布并购重组审核新规,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点是“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至少须运行三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新规无疑将会对拟申报企业、壳公司和三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产生重要影响。

23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问答明确,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其中,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重组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该问答还透露,证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新规一出,就有私募投资人士表示,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这一规定将进一步打击壳股价值,过往壳股炒作都是重组概念,如今在监管从严背景下,壳股的出路又受到重磅打压。

事实上,在此前IPO处于堰塞湖状态时,为了能够更快地上市,借壳是很多公司的选择。以360为例,在借壳江南嘉捷之前,江南嘉捷这家上市公司业务惨淡,甚至是无法持续经营;但在被360借壳后,收录连续18个涨停,股价暴涨数倍。这样看来,对于“壳”资源的拥有者来说,即便上市公司经营惨淡,只需要把自己的空壳上市公司卖了,就可以又赚上一笔;长久以来,也养出了一批专门倒壳卖壳的“养壳人”。

但是,此项新规一经推出后,这一情况或将发生改变。业内人士称,相较于IPO被否之后借壳上市的时间,企业二次申请的时间更为宽容。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而根据广证恒生此前研报的统计情况来看,二次申请IPO的成功率高达90.7%。

所以,对比新规与二次申请IPO规定,不难发现,如果IPO被否,以前可以选择重新申请或者借壳上市,如今重新申请成为唯一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在实施期限届满后,拟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

据此,一位从事IPO项目的投行人士解释称:“这两则消息结合在一起看,其实就是打击炒壳。当然,注册制根本上就是打击炒壳的,放开了,壳资源自然会变得平常。但这个新的监管口径一出来,这些被否的企业3年之内没办法去借壳,只能乖乖改进问题后二次上会,或者寻求海外市场上市等其他途径,这就是说,不要以为注册制推迟,壳股就又有出头之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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