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虚假陈述案密集开庭 股民起诉索赔6208万元
2017-12-07 来源: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金亚科技(代码:300028)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重大进展。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成都中院在12月份密集安排开庭,涉及266位股民,索赔总额约6208万元。

11月13日晚,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049万元、虚增银行存款21791万元、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证监会拟决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原告代理律师之一厉健介绍,12月4日、5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了130起案件,涉案金额2949万元,12日、13日法院还将继续审理136起案件,涉案金额3259万元。预计在正式处罚公布后,还会有大量投资者起诉索赔。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打印到2016年4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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