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百特,代码:002323)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当事人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正式处罚已经公布,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证监会查明: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8312.41万元,虚增利润25650.11 万元。证监会决定:对雅百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罚,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至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早在4月份立案时,我们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如今正式处罚终于公布,我们正在分批办理起诉。”厉健律师提示,暂定索赔条件一: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雅百特股票,并在2017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暂定索赔条件二: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5月13日期间买入雅百特股票,并在2017年5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