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转让新丽传媒股份赚进22亿
2018-03-13 来源:

上周日晚间,光线传媒披露多份公告,引发市场热议。3月10日,光线传媒与林芝腾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33.17亿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的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此次交易后,光线传媒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任何股份。

受上述消息影响,昨日集合竞价期间,光线传媒的报价一度触及涨停价。昨日开盘,光线传媒高开于13.30元/股,涨幅达3%,此后一度冲高涨近5%。截至收盘,光线传媒报13.16元/股,涨幅缩窄至2.02%,成交7679万股,成交金额10.16亿元,市值增加了7.63亿元。

那么,此次出售新丽传媒的股份对光线传媒产生了多大的收益呢?

公告显示,2013年10月25日,光线传媒以自有资金8.29亿元受让新丽传媒原股东王子文手中的4146.2万股股份(占新丽传媒总股本的27.64%)。彼时的股权转让是以新丽传媒整体估值30亿元为作价依据。目前这部分股份的出售价格已高达33.17亿元,这一转手光线传媒已取得了22.66亿元(未扣除所得税)的投资收益。相应地,目前新丽传媒的整体估值已经达到120亿元。

对于此次股份转让,光线传媒表示,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全额回收初始投资成本并取得很好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现金流,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虽然此次交易后光线传媒不再持有任何新丽传媒的股份,但是光线传媒和新丽传媒并没有因此而断了联系。根据光线传媒《关于与新丽传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 光线传媒与新丽传媒于3月10日在北京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电影、电视剧项目。

具体来看,双方在影视剧项目方面的战略合作期限为五年,在战略合作期限内,双方将在IP开发、影视制作、宣传发行等多领域开展深度业务合作。双方开展影视剧项目合作的数量为每年电影及电视剧各1部,一方可在另一方提供的影视剧项目合作中享有不低于10%的投资权。

光线传媒表示,若双方能有效达成影视剧项目的合作,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双方凭借行业领先地位及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共同开发优质影视剧项目、共同谋求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有利的助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天,光线传媒还与蓝白红影业在上海签署了交易协议,光线影业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认购蓝白红影业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光线影业取得蓝白红影业6.25%的股权。而蓝白红影业参与出品了春节档大热影片《红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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