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近一年,万达电影刚刚披露重组方案,就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有关万达电影增发事宜连发37问。函中要求万达电影对此前披露的最新重组方案进行详细完善披露,其中包括说明王健林与老婆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万达解释王健林父子套现因监管规定
万达电影因筹划影视类资产收购事项,自2017年7月4日开市起停牌至今。6月25日晚间,万达电影公布了新的重组方案,以交易作价116.19亿元收购万达影视,通过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万达影视96.83%的股权。
因116亿元资金其中一部分是26.93亿元全现金支付给王氏父子100%穿透控股的万达投资,所以彼时市场上关于“一则重组方案王健林父子可以套现27亿元”的声音此起彼伏,市场上投资者产生质疑。
不过很快,万达电影做出了回应。6月26日,万达电影总裁曾茂军表示,万达投资采取现金支付是因监管的要求。根据证券法规定,大股东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六个月内买入卖出是不允许的,所以只能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此外,这27亿是分3年支付的,重组草案中还有一份王氏父子承担风险、备受关注的“对赌协议”:万达投资承诺2018年到2020年,万达影视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8.88亿元、10.69亿元、12.71亿元,如果无法完成上述业绩,还将对上市公司进行13亿补偿。
业内专家彼时也分析称,不仅如此,万达影视此次注入的价格(大约13倍PE),远远低于当下的影视公司市场价(24倍PE),甚至低于前一轮pre-IPO融资时的估值。而如今,影视股遭遇寒冬,王健林的诉求也很明确,矛盾分主次。尽快推进万达影视上市是第一位的,压低估值而获取监管快速审批,用高性价比赢得二级市场资本主动背书,从而保证整个集团的资金安全。
万达电影昨收监管问询函
但是,市场上“王健林父子套现27亿元”的不实说法刚刚被澄清,这边深交所的问询函也接踵而至,并且函中惊现“37问”。
昨日中午,万达电影收到了深交所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问询函。函中提到,重组报告书披露,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均由万达投资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万达投资应以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万达投资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之一林宁女士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的配偶;交易对方之一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曾茂军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且王健林先生、万达文化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3.13%、0.10%的出资份额。深交所要求万达电影补充说明并披露,上述三方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对于深交所关于“王健林及其妻子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的提问,市场上立刻有人就问道“王健林林宁作为夫妻,到底是不是一致行动人?如果是,应该共进退,王健林能够拿到现金对价,理论上林宁也应该要拿到现金对价,不可能出现一个拿现金,一个拿股份的情况;如果不是,就更加违反了常识。在一般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除非夫妻离婚,否则都是利益绑定构成一致行动人,难道王健林和林宁的婚姻状况出问题了或是提前进行了财产的分割?”
此外,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还要求万达电影需对本次重组方案与2016年5月13日披露的重组方案进行对比,补充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的主要差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交易对手方、资产估值,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差异的主要原因、剔除传奇影业并新增新媒诚品的主要考虑因素、前后方案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