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赵薇管辖异议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2018-07-17 来源: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证券代码:600576)、赵薇证券索赔案再起波澜。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透露,杭州中院已经驳回赵薇的管辖异议申请,目前他们正在继续征集股民起诉。

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处罚告知公布后,厉律师率先代理首批股民向杭州中院起诉祥源文化、赵薇,杭州中院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受理。此后,被告赵薇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杭州中院一审裁定显示,本案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驳回赵薇提出的管辖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赵薇负担。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管辖法院是比较明确的,一般不会有重大争议,提出管辖异议也是此类案件被告常用的诉讼策略和缓兵之计。赵薇对管辖异议上诉,不影响后续股民继续起诉。”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一、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4月1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二、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股民可以先交资料,经律师审核后,选择合适时机起诉。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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