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不能代销银行理财产品
2021-06-03 来源:

“咦,怎么没见到银行理财产品?”杭州市民王小姐近日一个基金产品刚到期,由于前几个月基金行情波动太大,所以决定将刚到手的这笔钱拿出部分分散投资,买款安稳的银行理财产品。但王小姐打开支付宝却发现,理财详情页里已没有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选项,“看到的大多是券商理财,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除了支付宝,近期微信、京东金融等互联网平台都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因为近日银保监会颁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新规明确指出,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理财产品、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等等……这些理财产品销售行为即将被叫停。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新规落地

在公开征求意见5个月后,规模高达25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新规终于落地。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将于6月27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注意到,和公开征求意见稿有所不同的是,《暂行办法》的适用机构范围从“理财子”扩充至“理财公司”,明确理财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理财公司,从而将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纳入适用机构范围。文件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两大类。其中,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今后,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营业网点销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手机银行APP)等自有的电子渠道销售理财产品。对于通过营业网点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必须按照监管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除非与非机构投资者当面书面约定,评级为四级以上理财产品销售,应当在营业网点进行。

互联网金融平台不能代销了

《暂行办法》还指出,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均不能代销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目前各大互联网平台上售卖银行理财的情况如何呢?据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王小姐谈到的支付宝上银行理财产品“不见了身影”,微信、京东金融、度小满等多个头部互联网平台上均未发现有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存款和理财产品销售。不过,在上述平台上买过银行理财产品的朋友们也不必紧张,据各平台客服回复表示,此前在这些平台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的服务均不受影响,产品到期会自动赎回到账。

虽然互联网平台目前被下了“禁止令”,不过,未来销售机构范围有望扩展至非银行金融机构乃至互联网金融平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在答记者问时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对此,有专家表示,在理财公司刚刚起步、市场辨识度不高以及投资者教育还需加强等情况下,《暂行办法》对理财产品代销机构范围的设定相对谨慎,有助于维持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辨别。同时,《暂行办法》禁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私募理财产品,也符合当前投资者接受度和投资习惯。

18项销售行为被禁止

对于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受到诟病的一些问题,《暂行办法》作出了规定,划下18条销售红线。

这些禁止行为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方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暂行办法》新增了不得“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内容。

《暂行办法》还要求,强化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行为的记录和回溯,如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实行录音录像。

业内认为,相比征求意见稿,禁止性条款,尤其是宣传方面禁止性条款的进一步明确,事实上是进一步推动理财的净值化转型和打破刚性兑付,从而更好地推动资管新规落地。《暂行办法》的发布实施,厘清了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等各方的关系和责任,将进一步完善理财公司制度规则体系,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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